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体操武术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人民体育馆
天津市武术协会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2024年6月14日- 16日天津市人民体育馆
五、参赛单位
参赛队伍以区(县)级为单位组队报名
六、竞赛项目
(一)集体项目
1.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
2.三十二式太极剑
3.四十二式太极拳
4.四十二式太极剑
5.八法五步
6.太极扇
(二)个人项目
1.男、女四十二式太极拳
2.男、女陈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
3.男、女杨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
4.男、女吴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
5.男、女武式太极拳竞赛规定
6.男、女孙式太极拳竞赛规定套路
七、年龄分组
(一)集体项目
集体项目男女混编组,上场男子运动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年龄18—70岁,上场40岁以下运动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1.集体项目三十二式太极剑竞赛套路,每队上场9人,运动员报名人数不超过11人。
2.集体项目除三十二式太极剑竞赛套路外,其它集体项目竞赛套路每队上场12人,运动员报名人数不超过14人。
(二)个人项目
青年组(A组):18岁至39岁(198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中年组(B组):40岁至59岁(1965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出生)
老年组(C组):60岁至70岁(1954年1月1日至1964年12月31日出生)
八、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资格及审查
1.所有报名运动员参赛资格应符合《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华北区)竞赛规程》要求。运动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本人就职单位(就职1年以上,从2024年3月1日前计算)或学籍所在地(以参赛时学籍为准)参赛。长期居住地以本人房产证、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1年,从2024年3月1日前计算)为依据,就职单位以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满1年,从2024年3月1日前计算)为依据。
一名运动员必须以同一身份报名,代表一支队伍参赛。
2.健康和年龄规定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年龄以到2024年上限年龄的所在年份的1月1日起至下限年龄所在年份的12月31日(比如18—70岁,指195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件为准。
3.为充分发挥退役优秀运动员在全民健身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凡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终止注册满5年(2019年3月1日前)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每队限报1名。
4.各代表队须依据本规程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定,各参赛单位可通过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凡举报其他单位运动员代表资格的,须在公示有效期间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5.比赛期间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并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6.身体健康,有长期参与武术锻炼与训练的基础,具有所参赛项目应具备的身体条件及运动能力。身体不适者不宜参赛,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7.市优秀运动队的现役运动员、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不得参加本人所注册项目的比赛;
8.运动员报名后,竞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确认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比赛期间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审查。
9.参赛单位须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对参加本场比赛的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比赛期间参赛运动员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二)报名
1.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
2.集体项目各参赛单位每项限报1队。
3.个人项目每个参赛单位各组别男、女各限报3名运动员,且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不含集体项目)。上述人员均只允许代表一个参赛单位。
4.报名起止方式及时间:各参赛单位须于2024年5月12日17:00前,将电子版报名报项表(Word文件)发至邮箱tjwswsbs@163.com;各参赛单位将纸质版报名报项表交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报名表于领队会时现场提交。凡报名表与规定格式不符或手写报名表,不予报名。
(三)报名资料
1.根据户籍所在地参赛的:提交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和户口本扫描件(或复印件);
根据学籍所在地参赛的:提交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根据长期居住地参赛的:提交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和房产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或居住证原件,如提供居住证,还需提交社保缴纳记录原件;
根据工作关系参赛的:提交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和工作证(或劳动合同)原件并提供企业工资证明或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原件;
上述证明材料需从2023年3月1日起持续有效。
2.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含心电图)(上述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需为赛事开赛前1个月内)。
3.涵盖所参赛项目和全部比赛期间(包括出发和返程在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单(保险理赔额度不低于30万)。
4.签署的自愿参赛责任书(见附件)。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武术协会最新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完成套路时间的规定:
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裁判长3分钟鸣哨后即可结束。
(三)凡运动员每出现一次明显不整齐,扣0.1分,累计扣分。
(四)裁判长扣分
1.比赛套路无起势或收势者,均扣0.1分,累计扣分。
2.比赛套路均要求配乐(自备)。凡音乐伴奏出现说唱,扣0.1分;未配乐者,扣0.2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3.集体项目每减少或增加1人,扣0.5分。
(五)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每增减一个动作或每改变动作一次,均扣0.1分,累计扣分。裁判长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
(六)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到检录处等候,3次检录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七)运动员的比赛器械和比赛服装必须符合规则要求。运动员确因伤病等特殊情况无法参赛时,必须向总裁判长提交相应材料并签字,无故弃权者取消其代表队参赛成绩。
十、录取办法与录取名次
(一)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参赛队不足8人/队(含8人/队)按实际参赛人/队录取。
(二)各项目获得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的个人与队伍颁发获奖证书。
(三)集体项目中的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三十二式太极剑、四十二式太极拳3个小项获得冠军的参赛队伍,将同时获得参加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华北区)大区赛的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的参赛资格。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参赛器械自备,使用符合竞赛规则要求的比赛器材。
(二)参赛经费自理。
十二、赛风赛纪
本次赛事需严格按照近期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出台的各项赛风赛纪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做好赛风赛纪工作宣传和部署。对于赛事中出现的赛风赛纪问题,从严、从重处理相关赛风赛纪涉事人员。对较为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天津市体育局和各区体育局及项目协会做出进一步处罚。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竞赛所需裁判员由天津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四、申诉
(一)仲裁的程序和过程将按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最新颁布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中仲裁委员会职责与申诉执行。
(二)参赛单位如果对裁判组判决结果有异议,必须在该运动员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由本队领队或教练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付1000元人民币的申诉费。如申诉正确,退回申诉费;申诉不正确的,则维持原判,申诉费不退,作为优秀裁判员的奖励基金。
十五、本竞赛规程由竞委会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六、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华北区)太极拳比赛天津选拔赛暨2024年天津市大众太极拳比赛报名表》
附件2:《自愿参赛责任书》